12月22日,南昌的天气出奇的好,蓝天白云。
汪深兵早上8点就赶到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14年前和他一同被控为“乐平524杀人案”嫌犯的另4人在1个小时后站在了江西高院的审判席上,听着法官宣读(2016)赣刑再1号刑事判决书:撤销原判,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江西高院门前的开庭公告。
判决书称,此案现场物证不能与四原审被告人相关联,不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对辩护人提出的此案系方林崽所为的意见,江西高院称因方林崽案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不予采纳。
汪深兵也在前一天下午被政府人员告知景德镇市检察院将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已入狱14年的黄志强等4人重新获得自由。
江西高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2013年6月被抓、2014年取保候审至今的汪深兵告诉前街一号记者,他于12月21日下午被告知,景德镇市检察院将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乐平524杀人案”发生于2000年,死者之一为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他的尸体于2000年5月24日清晨被发现在中店村“无天底”的田间,现场还有受害女子郝强带血的发夹、上衣、高跟鞋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