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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近30%省区市未落实环境报告制度

2016-12-07 21:17:53  央视    参与评论()人

资料图

央视网消息: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已经近两年了,按照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但全国人大环资委日前进行的调查显示,截至目前,全国仍有近30%的省区市尚未依法落实这一环境报告制度。

记者从全国人大环资委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已有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等18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省级政府关于上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黑龙江和上海计划在今年12月份的人大常委会上进行听取和审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副主任王勇:在法律实施的当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听取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的报告,从时间来讲是全国第一个。从制度安排上来看,云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明确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按年度例行开展这项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政府的这项报告。同步开展了执法检查并且开展了专题询问。

目前,全国仍有近30%的省区市尚未依据新环保法的规定落实环境报告制度,全国人大环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环保法所规定的环境报告制度涵盖内容广泛,重点在于整体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往的单项环境治理工作报告无法达到其要求。

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副主任王勇:这些报告都是从某一个角度、某一个侧面去反映某一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现在生态文明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覆盖面积比较广的制度性的规定,建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各级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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