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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三问提前供暖:标准咋定 过不过时 费用谁掏(1)

2016-11-05 07:18:31  人民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三问提前供暖(深阅读)

本报记者贺勇龚相娟

人民日报》(2016年11月05日04版)

11月4日,北京市政府表示,11月13日将有一次较强冷空气活动,北京有较大可能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决定将正式开始供热(供暖)时间提前至11月13日。3日,天津市供热办发出通知,经市政府批准,将于11月5日起提前供热。

进入11月以来,提前供热话题备受关注,公众也有不少疑问:提前供热需要满足哪些标准?这些标准是依据什么设定的、科学吗?提前供热成本高吗、谁来承担?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供热标准为啥这么定

依据气象学等方法制定,再根据城市常年日均气温测定

北京市城管委供热办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政府可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时间。

天津市供热办公室供热处工程师李伟介绍,天津供热期与北京一致,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如遇异常低温情况,市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

从2010年开始,北京供热形成气象会商机制,综合气象等因素“看天供热”。根据《北京市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程序规定》,当气象预测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启动供暖;预测3月15日后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延长供暖;除室外平均气温影响因素外,遇强降雪等可能对居民生活保暖产生重要影响的天气时,也可对居民用户提前启动供暖或延长供暖。

“根据北京常年日均气温测算,‘两个5’基本集中在每年11月15日到来年3月15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先瑞说,从近年采暖季来看,2012年至2013年的采暖季受强冷空气影响,提前7天供热。

北方各地供热时间并不相同。如黑龙江大兴安岭一般9月25日就开始供热,而京、津、冀、豫、鲁、陕等地供热时间通常在11月15日前后。

李伟说,实际操作中,天津每年供热会在11月15日之前开始,“供热设施大,系统复杂,需要打好提前量,设备有一个缓慢升温的过程,有的管网先热,有的后热。”

“两个5”标准过时吗

专家表示标准遵照科学规律,并不过时,相比其他方法,目前的方法更好

有人质疑:如今生活条件、气候条件与四五十年前比有很大变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的标准是否过时?

“‘两个5’的标准不是随意设定的,而是遵照科学规律、有科学依据的。”李先瑞说,“5℃”标准,是依据建筑物围护结构的热惰性即可达到人体卫生要求的下限环境温度,低于5℃这个温度,民用建筑就应供热,否则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在建筑环境学上,至今仍在沿用这一科学标准。

“5天”的标准则是依据气象学中的“五日滑动平均法”,由于气温会出现波动,所以在气候资料统计中一般都用“稳定通过”的方法。所谓“稳定通过”,就是要消除逐日记录的小波动影响,从而使统计结果比较稳定且具有较大的代表性。

专家表示,重视“稳定通过”,是因为如果在动荡气温下启动提前供热,就会造成能源浪费。例如,气温一低于5℃就开始供热,如果此后气温回升,就会造成浪费。

李先瑞解释,气象学上采用判断是否稳定通过某一特定温度界限的方法,除“五日滑动平均法”,还有“二倍偏差法”和“三日连续偏低法”,这3种统计方法虽都有一定的“稳定通过”作用,但科学比较而言,“五日滑动平均法”能更好地反映“稳定通过”的统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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