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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反恐特警15秒击毙4名暴徒 官方未公布其姓名(5)

2014-11-01 07:50:36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10月31日,昆明3.01暴恐案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门前戒备森严。任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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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暴恐分子可直接开枪

    为积极应对反恐维稳面临的严峻形势,2014年3月,公安部决定集中3个月,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以规范民警使用枪支的行为,提升实战能力。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出台政策加强反恐力度,表明对暴恐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北京:根据北京市公安局5月份反恐防控总体工作部署,执行反恐防控任务的一线特警,随身配发的子弹已经增加一倍,一旦面对正在实施暴力活动的恐怖分子,无需“亮明身份、鸣枪示警”等一系列警告程序,可直接开枪。

    厦门:7月4日,福建厦门警方发布严打暴恐通告强调,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及公民及民警生命安全的行为,经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紧急情形下,对正在实施暴恐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直接击毙。

    江苏:为强化街面突发事件的处置,江苏各地参照香港的机动警察部队(PTU)模式,配建了一支机动处突力量。持枪巡特警和武警得到明确指令,对严重危害公民生命的行为,警告无效可以开枪;而对正在行凶的暴恐分子,可以直接击毙,确保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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