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往往依托公司、企业之名,长期活动于城市繁华商圈,涉案规模较大
项目类非法集资往往“紧跟”公众知悉度较高的国家政策,尤其是在新能源、新基建等新兴产业领域设立虚假投资名目,以增加自己非法集资的可信度
积极研判非法集资犯罪的新趋势,补齐监管短板,发挥基层防范作用,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源头防范和打击力度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吴文诩 鲁畅
打着“乡村振兴”的幌子,以养殖名义吸纳资金;伪造所谓北京大兴新机场石料供给项目,实施集资诈骗;通过销售所谓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骗取群众投资……《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为掩护,打着响应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和重大项目等旗号,编造虚假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收益为诱饵,骗取公众投资,非法集资规模十数亿元至数十亿元,值得警惕。
今年4月18日,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暨2024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强调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势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全国法院、检察机关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部署会、培训会,对突出打击重点、全力追赃挽损等作出部署。
受访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假借国家政策名义行骗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具有组织化程度高、证据收集难等特点,打击整治存在一定难度,必须铲除其滋生土壤,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徐骏图/本刊
“紧跟”国家重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