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政务新闻 > 正文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阿斯塔纳宣言(摘要)(4)

成员国反对保护主义行为,反对破坏多边贸易体制、阻碍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单边制裁和贸易限制。

成员国支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合作,增进上合组织地区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认为继续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和有关国家通过的《上合组织至2030年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相关机制、公共平台和合作平台潜力至关重要。

白俄罗斯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所做工作以及在实施联合项目方面开展的合作。

成员国重申,将致力于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致力于推动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消除贸易壁垒,就贸易便利化问题形成共同立场。

成员国重申,将继续加强农业和粮食安全领域合作,维护粮食安全,继续发挥包括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在内的多边平台作用,推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

成员国认为加强电子商务合作对于拓展和促进地区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愿致力于弥合彼此数字发展鸿沟并强调,应通过对接各国数字经济发展计划等方式共同应对相关挑战。

成员国强调,进一步深化数字经济领域互利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愿支持发展数字技术,利用数字转型机遇,促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数字金融普及。

成员国强调,上合组织有关成员国继续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扩大本币结算份额路线图》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强调,为充分挖掘本组织投资潜力,有必要做好项目融资保障,并将继续就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上合组织发展基金(专门账户)进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