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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3)

四、为不断丰富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双方同意共同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和“新乌兹别克斯坦”发展战略对接。

双方将以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在经济、贸易、投资和科技创新领域合作,积极探讨实现双边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可行路径,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双方将共同落实2022年2月5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间经贸投资合作规划(2022-2026年)》。

2023年中乌双边贸易额突破100亿美元。双方欢迎这一积极态势,并商定推动贸易平衡发展,早日实现将双边贸易规模提升至200亿美元的目标。

双方高度重视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潜力,认为两国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并欢迎尽快举行中乌电子商务工作组会议。

双方愿继续扩大投资合作,用好中乌投资合作工作组机制,高效实施包括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在内的合作项目。

双方愿继续加强在高新技术、机械制造、农业和水利、粮食安全领域合作,推动已商定的优先投资合作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双方将积极落实《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

双方商定依托引进高新技术,鼓励并促进投资合作,共建高科技产业合作项目,生产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

双方欢迎2024年1月25日在深圳举办中乌投资论坛,并在2024年举行中乌投资合作工作组第三次会议。

中方愿扩大进口乌优质农产品及其他产品,将加快审批特定品类农产品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等许可。

双方愿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互联互通和贸易单证电子化传输,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