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政务新闻 > 正文

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15)

深刻把握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内在一致性,自觉把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统一起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职权法定、程序规范、监督有力。

构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按照党中央要求起草问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委工作条例、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党纪处分批准权限规定等中央党内法规,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监察法、监察官法等法律,制定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健全国家监察法治体系。五年来,纪检监察主要法规制度共增加111项,初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

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完善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证据标准,发布3批共11个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不断提高。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构建审查调查标准化体系,防范安全隐患,办案质量得到有力保障。紧贴工作实际强化实战练兵,组织全系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

以信息化促进提升专业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建设贯通纪检监察业务全流程、全要素的信息化系统,建成覆盖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完善大数据查询监督平台等系统,建立从信访举报到案件审理等各部门相互衔接、协同配合机制,健全网络安全工作体系,筑牢安全保密防线,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