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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部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政策解读)(2)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原新认为,《意见》聚焦“一少一中一老”,在贯穿生命全周期的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和养老的全程综合施策,通过构建经济激励、优质服务、时间支持、精神鼓励等多维支持体系,构筑财政、税收、教育、保险、住房、就业、休假等多领域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尽力解决生育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系统性地帮助家庭树立生育信心,以期促进实现适度生育率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宋健认为,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需着眼于整体解决人口结构难题,从生命全过程、家庭全周期、社会全要素视角一体化推进。从生命全过程视角来看,要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从家庭全周期视角来看,要倡导积极婚育观念,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从社会全要素视角来看,要加强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强化基层人口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包括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托育机构经营成本、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例如,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依法逐步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茅倬彦认为,从我国家庭情况来看,家庭功能削弱导致传统的家庭抚育方式逐渐力不从心,“没有人照顾孩子”成为群众普遍反映的突出困难之一。因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成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基础工程。《意见》以满足婴幼儿家长需求为导向,从供给侧改革的“增量”“降价”和“提质”核心领域精准发力,加快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这一系列有力举措将减轻家庭养育的时间成本和经济压力,缓解群众生育养育焦虑,进一步释放生育政策红利,积极促进性别平等和女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