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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现代农业“领头雁”(政策解读)(2)

“参照国际上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普遍规律,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已经进入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的新阶段。”张天佐介绍,《通知》对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能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总体部署,对于推动主体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发挥他们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主力军作用。

《通知》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主要涉及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创建一批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构建县乡基层指导服务体系等方面,力争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强基固本——

促进主体规范运营,提升五方面能力建设水平

“以前流水账,年底分红都算不明白。”广东省惠东县绿油油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余培谋说,“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帮我们拟定了各项制度,现在章程上墙,财务管理也规范了。成员出资额、一年由合作社统筹卖出多少菜、年底可分红多少,都一清二楚。”

《通知》从五个方面对完善基础制度、提升主体规范运营水平提出了要求。“这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增强主体发展内生动力和提升主体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需要。”张天佐说,制度健全、运营规范是成熟市场主体的重要标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民群众自己的组织,引导其规范运营、强基固本,才能紧密联结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各环节,形成强有力的主体支撑,使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立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建设,《通知》提出培养带头人、促进主体融合发展、推动农民合作社办公司、开展大豆油料扩种专项工作、参与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等五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