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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5)

(二)工作权利

全面贯彻就业优先政策,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完善工资福利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劳动法律实施监督。

——促进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为农村外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服务。实施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建设各类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完善进城务工青年、灵活就业青年等群体的劳动就业合法权益。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着力帮扶生育后再就业妇女、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等专项计划。每年培训农民工700万人次。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报酬。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制定互联网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

——打击和惩处强迫劳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依法惩处强迫劳动犯罪。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改安全生产法,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