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政务新闻 >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17)

(八)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履职保障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推进公安机关受立案制度改革,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报案人等的保护措施。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刑事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加强和改进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进一步增加律师会见室数量,完善预约会见机制。

——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法律援助法。向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法律服务。落实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关于法律援助规定,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服务的可及性和实效性。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实施人民陪审员法,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新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和管理保障机制,强化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能力,细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

——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探索建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和基本民生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