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相对于商品市场,我国要素市场发育仍然滞后,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要素市场建设,无论是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还是知识、技术和数据等新生产要素,都要加快市场化配置改革步伐。《方案》就此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等,都是立足于加强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着力破除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对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将起到重要作用。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着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市场环境和质量,是衡量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依据。《方案》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等。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效改善市场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实施高水平开放,特别是推动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有利于深度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培育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方案》进一步明确,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这些举措有利于增强国内市场的竞争性,倒逼国内市场主体改善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市场体系向更高水平提升。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保障。《方案》分别从综合协同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自律机制、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这些举措有利于完善监管规则和机制,营造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的监管环境,也有利于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总之,《方案》重在落实,重在行动。要充分认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大意义,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抓好《方案》落实,为“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光明日报》(2021年02月01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