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这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
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做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强调“要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
“这为深圳经济特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说。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1周年之际,深圳再次收获中央“重磅”礼包。
10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为深圳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的改革开放再出发指明了方向。
实现“三个首次”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提出:“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以清单式批量申请授权方式,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建设、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