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振兴,而促进现有扶贫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并向产业兴旺转变,产业保障是助推器。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843.8亿元,年均增长28.6%。全国共派出25.5万个驻村工作队、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到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由此可以映射出脱贫攻坚期间,我国对产业扶贫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促进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保障必不可少,但是要实现产业保障从总量供给到有效供给的转换,一是要加大政策的有效供给。产业扶贫政策要保持总体上的稳定,既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同时重点应该放在乡村特色产业行政审批简化、科学市场监管、税收政策优惠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和政策的有效供给,积极创造产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二是要重视财政投入有效供给,保持对现有产业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优先安排资金支持符合市场需求的产业,引导聚集各类资金用于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动扶贫产业发展壮大。三是强化金融产品有效供给,积极扩大小额信贷、涉农信贷实施规模,各地要根据地方特色产业设计、提供小额信贷政策,丰富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结合地方乡村特色产业开发、提供适合的各类产业险种,支持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产业化解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四要加强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与现代乡村特色产业相匹配的道路、能源、水利、农业机械化、智慧农业、“互联网+”、物联网、冷链仓储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畅通与外部的信息流、物流、人流、资金流,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为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硬件支撑。
当前正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要紧抓产业振兴,多措并举,构建机制,促进现有扶贫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扶贫产业向产业振兴的转变,接续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作者: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农业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蒋慎之)
(漫画:耿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