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协商共治,围绕治理难题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新时期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同急需调动更广泛的政治积极性和社会积极性,形成了一对内在矛盾,需要深刻把握发展的节奏。高效能治理下,制度威力和制度效能要得到充分发挥,必须依靠各级各类机构和广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好的政策要落实,首先需要人们理解制度、尊重制度,自觉在制度框架内做事,需要创造制度实施的前提条件,并能够根据不同条件和时机因地制宜采用适宜的执行方式,改革的整体性革命性和复杂性联动性,要求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汇聚力量。针对治理领域出现的碎片化、割裂化、条块化等短期行为,以及各领域改革中不配套不协调、各方面改革措施相互牵扯相互抵触等问题,除了加强机构设置和制度运行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外,还需要鼓励体制内部横向、纵向各级各类机构之间沟通协调会商机制的完善,通过激活内生信任,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立足国情世情,尊重发展的差异性与层次性需求。当前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得到不断发展和深入推进,但是发展的不充分、不均衡等问题依然显著,发展的差异性格局和治理的层次性需求将长期存在。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我国国家治理将不仅担负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继续推动工业化和高质量城镇化发展的任务,而且要面对较充分的工业化和城镇化之后的治理挑战,包括推动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的任务,破解特大城市治理难的任务,以及协调不同性质、不同主体和不同层次利益关系的任务等。高效能治理是对治理的科学规划和分类基础上的治理,2020年疫情之后政府将“保就业”“保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就体现了对发展阶段性的尊重,反映了治理的层次性要求。与此同时,针对那些工业化城镇化比较充分、收入较高的地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提高,不仅期待更高的治理效率,而且对于治理的形式和公共产品供给多样性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