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论学习贯彻习主席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解放军报评论员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主席强调指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出了顶层设计、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党全国全军要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落实。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独特的法治传统、独特的国情、独特的现实问题,决定了我国的法治建设必定要走自己的路。习主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围绕为什么推进依法治国、如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崭新的创造性建设,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实践充分证明,正是有习主席的掌舵领航,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法治中国建设才有精神上的主心骨、理论上的定盘星、行动上的指南针,才能在时代大潮中锚定航向、把握主动,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