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国欢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旨在扩大涉阿富汗地区合作的2020年“亚洲之心”伊斯坦布尔进程共同主席国工作,欢迎拟在杜尚别举行该机制第九次部长级会议。
成员国指出,世界局势快速演变,地区国家面临制定加强信任与合作共同措施的新任务。鉴此,成员国重申上合组织有必要同亚信进一步加强联系。
成员国欢迎2020年9月29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论坛第15次会议成果,认为上合组织论坛是具有专家咨商性质的社会性机制,进一步发展该论坛具有重要意义。
议会合作
成员国认为,加强立法机构间联系与合作,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十分重要。
司法合作
成员国高度评价2019年6月17日至19日在索契、2020年10月30日在努尔苏丹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成果,认为该机制是开展有效合作的坚实平台,有利于共同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维护公平和法制,推动成员国法院统一观点,探索解决地区司法体系所面临挑战的路径,提高法院合作效率,为深化司法改革创造条件。成员国确信,最高法院间的有效合作将巩固并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
经贸合作
成员国强调,继续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十分重要,将继续维护和巩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开放、透明、公正、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破坏多边贸易体制、威胁世界经济的单边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成员国认为,世界贸易组织是讨论国际贸易议题、制定多边贸易规则的重要平台,强调有必要尽快对世贸组织进行包容性改革,以推动其自身发展,适应当今经济形势,并有效应对当前和未来挑战,推动其有效履行监督、谈判、争端解决等职能。成员国强调,应履行世贸组织规定的各项义务。成员国将在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就多边贸易规则问题协调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