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光明日报记者 刘坤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同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首批授权事项清单。
10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有关情况,并针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关键时点上,推出《方案》,意义十分重大。”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认为,这是发挥好深圳在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的重大举措,是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是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宣示,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
宁吉喆介绍,《方案》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关键改革、三个阶段目标、五大工作原则、二十七条改革举措、四十条首批授权事项”。其中,“一个关键改革”即综合授权改革,就是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清单式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经过40年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说,针对这些问题,《方案》赋予深圳市更大的土地审批自主权,目的是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建设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等审批效率问题,提高空间资源的配置效率,更好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作用,更好地发挥空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