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智理到制理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当然不是小智,而是科学治理的一种生动注脚。更应该看到治理具有深刻内涵,不只是智理这一个层面,而无论哪个层面,归根结底需要上升为机制和制度层面。城市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对制度化程度的要求也越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很显然,要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需要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具体到城市治理,全国各地都在努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为此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2019年底,成都以“10+1”的完整制度构架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昆明市政法部门立足立法、执法等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完善机制建设,构建市域社会治理“三大体系”。当然,探索有成功的,也有不够成功的,无论怎么探索,都应该因地制宜,找到最适合城市自身发展的模式,并将这种模式固化的同时,根据城市成长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提升城市的魅力。
从制理到知理
知,知识水平。一座城市的治理水平究竟怎么样,往往取决于领导班子的水平怎么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尽快把我们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强调要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以此推理,只有将城市治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治理能力、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