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已逐步形成大企业、大院大所、高等院校、乡村小镇“融通创新”的发展新格局。如广州高新区科学城园区建立“产、政、学、研、资、介、用”协同创新创业网络;青岛高新区、山东大学、海尔集团三家结合自身特色互补协作打造品牌优势;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与中科院22个院所合作共建各类所级载体平台32家,带动苏州本地200多家企业与研究所开展科技合作,累计引进近450家科技型企业落户苏州;东南沿海的嘉兴、泉州、中山等基地引进清华、华中科大、哈工大、复旦等高校院所基地的创新资源,弥补自身研发不足。同时,融通创新正在推动区域之间的协同,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西部双创示范基地联盟、京津冀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已先后成立。
《实施意见》提出,发挥互联网平台企业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大学生创客、返乡能人等入乡开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创业项目,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研究员曾红颖说,创业搭建起创新与就业的桥梁,据案例研究分析,成功创业企业对就业的综合拉动效应能达到1:5左右。目前,双创示范基地正在从探索阶段迈向引领发展阶段,有能力每年创造百万级高质量就业岗位。
因此,《实施意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示范基地建设和发展突出强化了四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强化示范带动,大胆开展先行先试,强化基地间相互合作,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特色发展,结合自身基础、特点和优势,因时因地因业施策,探索打造体制机制创新、新动能发展、创业带动就业、开放创新合作的先行区;促进政策协同,推进建立纵横联动机制,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优化配置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资源,确保各项政策举措真正落实见效,形成政策“正向叠加效应”。
近年来,国家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优势项目、平台建设等方面都对双创示范基地予以重点倾斜,双创示范基地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刘杨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构建起支撑示范基地建设的“四梁八柱”,突破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使双创示范基地真正成为推动地区发展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