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即共同参与社会建设,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社会治理,不只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是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的责任;不再是简单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社会各方主体平等协商、合作互动的关系。
共治,即共同参与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增强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活力。
共享,即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是社会治理的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归根到底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心。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固本之策,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都说‘有事找政府’,‘最多跑一地’让我们老百姓很暖心。”沈女士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一家游乐园的营业员,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她和同事的工资没了着落,来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经过劳动仲裁部门与游乐园经营者协商,他们顺利拿回了工资。
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一次生动运用。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上世纪60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已经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制胜宝典”。
人民是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建的力量来自人民,共治的智慧出自人民,共享的成果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把社会治理变成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社会治理就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源动能,人民生活才会更加幸福、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