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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局面:如何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之六(3)

新局面:如何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之六(3)
2020-09-03 15:49:08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共建,即共同参与社会建设,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社会治理,不只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是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的责任;不再是简单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社会各方主体平等协商、合作互动的关系。

共治,即共同参与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增强社会各方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活力。

共享,即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是社会治理的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归根到底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心。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固本之策,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都说‘有事找政府’,‘最多跑一地’让我们老百姓很暖心。”沈女士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一家游乐园的营业员,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她和同事的工资没了着落,来到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经过劳动仲裁部门与游乐园经营者协商,他们顺利拿回了工资。

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一次生动运用。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上世纪60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已经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制胜宝典”。

人民是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建的力量来自人民,共治的智慧出自人民,共享的成果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把社会治理变成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社会治理就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源动能,人民生活才会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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