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儿不仅三餐不愁,还交到了好朋友。”85岁的特困老人唐学孝入院前,一直独居在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廉租房里,吃喝拉撒都要靠自己。2018年,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老人顺利入院,过上了“老有所养”的新生活。
作为兜底保障工作的重要一环,公办养老机构应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以及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需求,为他们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但长期以来,“一床难求”一直是公办养老机构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
近年来,在民政部等部门推动下,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从在全国范围内确定240家单位进行公建民营试点,到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为周边社区、农村提供支持……围绕满足特困老年人需求这一重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地基”越夯越实。
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院长陈坤介绍,在当地政府支持下,福利院实现了整体搬迁。如今,12层高的疗养楼里,各类设施一应俱全,床位数也从此前的300余张增加至600张,服务能力大大增强。
城市之外,农村留守、独居和困难老人的养老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对农村养老机构实施标准化改造,建设政府扶持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在各地积极努力下,改革的暖流正从城市延伸到乡村。
民政部数据显示,到2019年底,全国已有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约2万家,已登记敬老院共有床位165.32万张。
添活力:社会力量托起“夕阳红”
到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54亿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8.1%。作为托起“夕阳红”的“朝阳产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老年群体数量庞大,老年人用品和服务需求巨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空间十分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