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管用第一条。纵观古今中外,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治道路,在法治问题上不存在最优模式,也不存在标准版本,只有适合自己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唯一正确的法治道路,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三、法治中国进行时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500多部,推出司法体制改革举措100多项……进入新时代,法治建设按下快进键,法治中国成为响彻神州大地的嘹亮号角。
朗朗乾坤存正气,法治中国再出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顶层设计,从制度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明确要求。建设法治中国,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五大体系”,不断提升法治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宪法为本。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颁布实施的,即“八二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所有的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不得超越或违反宪法。在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上,这次全会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使一切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都依法得到撤销和纠正,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立法为先。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法治的“最先一公里”。现在,我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下一步着重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关键,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努力使我们的法律立得住、行得通。同时,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入拓展,不断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尤其是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使立法适应国家各方面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