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已成形。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第一道工序”,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已有法律270多部、行政法规700多部、地方性法规1.2万多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法治政府稳推进。行政机关是执法的重要主体。在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行政法规的执法工作,都是由行政机关来实施。政府执法的效果,关系到法治能否落到实处。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设定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各级政府公正严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已经树立起来。
司法改革彰正义。司法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70多年来,司法体制与新中国一同进步、日益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进入快车道,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得到有效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效明显,一批冤假错案沉冤昭雪,阳光司法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网站公开的文书总量超过9500万篇,访问总量超过450亿人次。
法治观念入人心。《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阳光下的法庭》……这些颇具知名度的法治题材影视作品,是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时代注脚。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诚信仰。1986年以来,我国开展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已连续实施了7个五年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