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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集体“家底”摸清楚了(3)

全国农村集体“家底”摸清楚了(3)
2020-07-14 11:24:05 经济日报

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28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计划到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19年6月,农业农村部下发文件,鼓励各地以发展产业、盘活资源等为抓手,探索贫困地区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的有效路径。

伴随改革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到了“身份证”。2018年11月,农业农村部首次为10个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登记证书,这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为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政策,明确减免改革过程中相关契税、印花税,降低改革成本;会同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文件,指导各地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银行开户等业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已有超过34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了登记证书。

“红本本”变出“红票票”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产业经济室主任刘长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的问题突出反映在经营性资产上。经过多年积累,不少地方的集体经济发展了,形成了数额较大的经营性资产,如果不明晰归属、完善权能、盘活整合、创新机制,这些资产难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应有的作用。基于此,中央提出,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通过清产核资可以看出,从资产构成看,全国有3.1万亿元经营性资产,这类资产是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预期可带来收益的厂房、商铺、机器设备等经营性固定资产超过1万亿元。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集体土地资源共有15.5亿亩,其中,有36%对外出租经营或投资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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