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过了国家安全关,融合发展才有制度保障。
融合发展是十八大以来中央治港方略的一条主线,也是香港社会转型发展的一条客观理性路径。但香港反对派为了所谓的“完全自治”政治迷梦而置香港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发展前途于不顾,极力鼓吹本土自决,追求反现代化与反全球化的“黄色经济圈”,与“一国两制”的融合发展进程背道而驰,甚至不惜勾结外国势力从事本土分离及“港独”的极端社会运动。“修例风波”带来的严重威胁后果之一就是对香港与内地的融合发展包括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造成对冲与损害。此次国家立法坚决排除极端本土主义的干扰和破坏,为香港与内地的融合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秩序,塑造以国家向心力主导的社会价值观。
第五,过了国家安全关,爱国者治港才有规范托底。
香港法治受损及社会风气激进化造成了一种恶劣政治氛围,更使许多爱国者团体、店铺、家庭及个体生命安全遭受歧视和暴力攻击。如果中央不能主动出手进行法治重建和政治止损,和平守法的市民必然遭受人身与政治威胁而不敢与暴力切割,不敢为法治发声,不敢为国家辩护,不敢投出理性公正的一票。如果任由极端本土势力将爱国者逐渐挤出和边缘化,香港管治权就必然落入极端“本土派”之手,并变相为外国势力所完全操纵,“一国两制”就会面临历史性失败的风险。
中央综合评估香港风险态势,以直接立法方式定下政治和法律规矩,宣示与一切爱国者同行同在,从而可以从根本意义上为爱国者治港进行政治支持和规范托底。
总之,香港国安法使国家在香港更有宪制权威和管治抓手,使特区政府更加清晰认识到自身的管治责任和改进方向,使香港普通市民更加清楚理解暴力活动的非法本质以及自由权利的国家保护前提。香港国安法,在其立法道德理由、宪制权威性与制度执行力上,必将为香港重塑繁荣稳定、自由民主有序发展以及与国家良性互动,奠定法治基础。
(文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田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