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6月21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近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香港各界人士及舆论认为,草案说明既强调中央根本责任,也突出香港主体责任,充分照顾到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法律差异,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港人合法权利与自由两方面取得了最佳平衡。相信相关立法完成后,香港的长治久安、港人的根本福祉将得到有效保障。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和其他国家同类的法律不一样,这次立法充分照顾到香港的高度自治和法律差异,体现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生命力。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这是实事求是的安排。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表示,草案说明反映了中央对香港执法人员的信任。草案列明会最大程度保障人权,并已吸纳普通法的特点和香港各方面的意见,相关立法完成后可为香港社会带来稳定,令“一国两制”顺畅运作。
对于草案说明提到香港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政府指派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等内容,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表示,涉及国家安全的罪行很多时候都涉及国防、外交,这并非香港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中央政府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会在国防和外交方面提供重要的资料和意见。对于由特区行政长官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他认为,这不会冲击香港现有法律制度。
香港特区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认为,草案说明符合“一国两制”的初心,最大程度信任特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兼顾普通法特点,保障了人权。相信相关立法完成后,能有效打击“黑暴”势力,让香港市民安居乐业,经济发展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