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重点地区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好源头防控,注重精准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在保证群众取暖的基础上,构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长效机制,扩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规模,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大铁路专用线建设力度,持续推进货运“公转铁”。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推动实施一批长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编制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持续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发展绿色产业,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支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垃圾处置和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研究治理快递包装污染及商品过度包装,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扎实做好民生兜底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推动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大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规模,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多措并举保障基本民生,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扩大失业保险和低保保障范围,对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实施救助。做好重点农产品、重点时段价格调控和稳产保供,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