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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实现途径和制度载体。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由其所决定的党的执政地位,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法规,在国家治理中得到全面贯彻、充分体现和有效执行而得以实现的。具体而言,就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途径和制度载体,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也就是说,宪法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和方式,并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形式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不是平行的。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它们的权力都来自人民。因此,人民代表大会的独特地位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