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以来,美国的一些议员、政府官员、媒体、智库及非政府组织不断就新冠疫情散布“中国责任论”“中国赔偿论”。在他们的推波助澜下,在美国已出现多起就新冠疫情针对中国政府提起的要求追责和巨额赔偿的法律诉讼,其中甚至有州司法部长以官方身份起诉中国,要求中国政府为美国疫情负责并赔偿。
一个国家的地方政府通过其国内法院向一个主权国家追责,极为罕见。科学问题正逐渐演化成为国际政治与舆论议题,成为国际反华势力操纵舆论的热点,这不仅是“舆论战”也是“法律战”。
这场“法律战”可以说是个别国家的国内法与普遍适用的国际法之间的对抗战。
国内法是各个国家的,用于规制和处理自己国内的事务。国际法是各个国家意志协调的结果,是国家之间适用的法,用于处理国际事务。
目前在美国法院提起的针对中国政府的诉讼,其实质是以国内法对抗国际法,以国内秩序颠覆国际秩序,以单边主义替代多边主义。
这是美国奉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丑恶表现,是对二战后建立起来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极大破坏。
就新冠疫情在美国法院起诉中国政府不仅在国际法上是站不住脚的,而且严重违反国际法、侵犯中国主权。
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国家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治理自己国家的权力,是国家固有的在国内的最高权力和在国际上的独立、平等权力。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早在1643-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公会制定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就确立了国家主权独立、平等的原则。二战后《联合国宪章》第2条再次确认了这一国际法基本原则,规定“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而且该原则是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