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制度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制度创设之后,经过制度调试和适应,逐渐成熟巩固并稳定下来。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通常是在重大历史变动中形成、又经过长期的“使用”(经过不断的调试和改革)而逐渐稳定,并通过宪法、法律、规章和惯例等形式固定下来。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制度体系,这个制度体系包括党的领导体制以及人民民主制度、法治体系、行政体制、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军事制度和“一国两制”制度等。这一系列制度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面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而取得的历史性制度建设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的可持续效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之所以能够有力推进,根本原因是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发挥了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发展环境越是严峻复杂,越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健全各方面制度,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善于运用制度优势应对风险挑战冲击”。面对这次疫情“大考”,包括党的领导根本制度体系、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根本指导地位制度体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在得到抗疫实践深刻验证的同时,释放出强大制度威力,显示了强大的治理效能。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突出优势得到了全面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