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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疫情犯罪案件,14名被告人被判刑(3)

北京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疫情犯罪案件,14名被告人被判刑(3)
2020-03-13 11:03:55 北京日报

法院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23日,被告人焦某某从河南省某地购得300万只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且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以其担任法人的永某堂等3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所售口罩细菌过滤效率、微生物指标均不符合行业标准要求。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永某堂等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焦某某、孙某某等人,销售明知是冒充他人注册商标且质量不合格、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分别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永某堂等公司人民币一万八千元至八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判处被告人焦某某、孙某某等七人九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七千元至四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人王某某诈骗案

法院查明,2020年2月10日至12日间,被告人王某某在得知被害人张某求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后,主动联系张某并谎称其有额温枪、医用防护服现货资源,诱骗被害人张某向其个人账户转账11次,骗取钱款人民币共计24.9万余元,并全部用于归还个人赌债。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虚构其能够提供疫情防控物资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白某诈骗案

法院查明,2020年2月,被告人白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多次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并以收取口罩定金为由,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5000元。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虚构拥有口罩货源、销售口罩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白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张某诈骗案

法院查明,2020年2月,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以帮助被害人低价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为由,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8.7万余元。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虚构拥有口罩货源、销售口罩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有自首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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