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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攻坚这一年 | 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审批更快,监管更严,发展更好(7)

回眸攻坚这一年 | 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审批更快,监管更严,发展更好(7)
2020-01-09 16:26:45 中国环境新闻

推动加快完善和落实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付费机制,引导企业形成绿色发展的合理预期。

江苏省生态环境等部门提出33条具体措施,累计投放“环保贷”54.8亿元,113个项目直接受益。广东省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印发实施意见,召开工作推进会,金融机构现场向环境友好企业授信120亿元。

查处“一刀切”,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严格禁止“一刀切”,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对于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

针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为应对监督检查导致部分非“散乱污”企业关停问题;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及部分街道“一刀切”导致部分街镇餐饮企业大面积停业,板材企业集中停产停业问题等,生态环境部进行了曝光和移交问责。

降低准入门槛,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201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取消了建设项目环评机构资质准入。

“取消准入的目的在于激发市场活力、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同时,通过更严格的监管,防范环评市场放开后环评技术领域可能出现的工作质量下降和市场秩序混乱等风险,为保证环评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刘志全说。

为配合《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在依法取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同时,遵循事前指导、事中规范和事后严管的工作思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体的能力建设、信息公开和失信惩戒等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同时上线运行环评信用管理平台,强化了信用监管,震慑了环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高质量发展,既要全力攻坚,更要久久为功。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生态环保人将继续追寻美丽中国梦,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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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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