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最重要的制度形式,也是制度的最高形态。如何把法律这套规则体系转化成治理效能,需要依靠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建立起了适合中国国情、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能够引领近14亿人口的大国迈向现代化国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效显著。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随着人民对包括法治在内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不断增长,随着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形势的日益复杂,法治领域也面临新的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我们有必要系统总结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和显著优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继续完善和发展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适应时代进步潮流和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从而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总体效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那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几年来,我们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方面集中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果。在立法方面,优化立法的体制机制,遏制立法中的部门利益,提高立法质量,让立法真正能够反映党和人民意志,形成科学的、高质量的法律规范。在执法方面,我们重点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履职履责、滥用职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司法方面,强调公正司法,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通过一系列的司法改革,树立司法权威,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防止不当干预、防止滥用司法权力,特别是在防止黑箱操作、司法不公和纠正冤假错案方面取得成效。在全民守法方面,我们致力于各个层级的普法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中央提出抓住“关键少数”,让领导干部都能够成为尊法守法的模范,学法用法的模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显著成就和显著优势基础上,从制度的层面、从战略的层面规划了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些重点任务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