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18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78.9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093.2万个,增长100.7%;产业活动单位2455.0万个,增加1151.5万个,增长88.3%;个体经营户6295.9万个。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数量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49.9万个,占29.8%;制造业327.0万个,占1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5.1万个,占11.7%。
按区域分,东部地区拥有法人单位1280.2万个,占58.8%;中部地区492.9万个,占22.6%;西部地区405.8万个,占18.6%。
按机构类型分,企业法人单位1857.0万个,占85.2%,比2013年末增加1036.2万个,增长126.2%;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07.5万个,占4.9%;社会团体30.5万个,占1.4%;其他法人183.9万个,占8.4%。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834.8万个,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1.9万个,占0.6%;外商投资企业10.3万个,占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2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私营企业1561.4万个,占84.1%。
(二)从业人员情况。2018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323.6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2721.3万人,增长7.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4446.7万人,占37.7%。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7255.8万人,减少2005.0万人,下降10.4%;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1067.7万人,增加4726.2万人,增长28.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4931.2万人。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0471.3万人,占27.3%;建筑业5809.1万人,占15.2%;批发和零售业4008.5万人,占10.5%。
按区域分,东部地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1621.0万人,占56.4%;中部地区9309.2万人,占24.3%;西部地区7393.4万人,占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