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以坚定的理想信念、顽强的斗争精神管党治党兴党,解答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革命的历史性课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它统领和贯穿包括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内的其它12个方面。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首要的就在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从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不断强化党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纪检监察监督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通过对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