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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档案君|新中国70年农村变革之路
1947年7月
全国土地会议召开
1947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召开全国土地会议,会上制定和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该大纲明确规定了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这部《中国土地法大纲》,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翻身农民踊跃参军参战,为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自此,中国农村改革昂首起步,一往无前。
2006年1月1日
废止《农业税条例》
自此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使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成为历史,从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直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