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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干股、单位行贿、对抗调查……落马副县长的“提篮子”生意经(3)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极其相似,两罪在犯罪主观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且都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在犯罪客观方面都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等。二者所不同的是犯罪主体,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另外,如果行贿的决定是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利用单位的资金、财物进行,行贿所得的不正当利益也归属单位的,就可以认定为单位行贿。

"在刑法理论上,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被认为是一对典型的‘对合’犯罪,可以说行贿犯罪就是诱发受贿犯罪发生的‘导火索’。"谭宗泽表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向‘围猎’与甘于被‘围猎’者亮剑,是各级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科学有效地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

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非但不能构成坦白,反而属于对抗组织调查

据办案人员介绍,颜桥生在得知衡阳市纪委监委在调查两个项目的情况时,主动来到市纪委监委说明情况。"这两个项目我存在工作失误,向组织检讨!"颜桥生住的是价值300多万元的别墅,自己、妻子以及女儿人手一辆高档汽车。对此,颜桥生早有准备:"我弟弟每个月都会打5万块钱,作为我在家赡养父母的费用,我在个人事项报告中也报备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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