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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加强街道工作新政,30条措施向街道赋“六权”(5)

确保街道干部收入高于市区同级别

近年来,基层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激励保障制度,重点从选人用人、福利待遇、制度保障等方面,为基层干部“送大礼包”。如:

■注重提拔具有街道乡镇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

■探索从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

■要确保街道干部收入高于市、区部门同级别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指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

■推进编制精简下沉到基层,2020年前街道乡镇行政编制占全区行政编制总量的40%以上,激励干部到一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延伸报道】

城管由区管变街乡为主双重管理,

一线执法人员比例不低于90%

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区的城管执法监察局已将共计332支街乡执法队,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统一管理”调整为“以街乡为主的双重管理”,6454名编制划至街乡,16个区全部实现一线执法人员比例不低于90%的目标。

按照《意见》要求,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将继续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工作,将城管执法任务、执法资源、执法保障进一步向街道乡镇倾斜。

■将抓好街区环境秩序整治,以破解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占道经营整治执法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攻坚、市政公用专项执法攻坚三项行动;

■以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为牵引,开展城市副中心综合治理、街区更新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治理三项行动。

■继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推进相关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并将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构建实体化街道综合执法机构,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下一步,本市将加快推进《街道办事处条例》立法,为街道更好履职提供法治保障。同时,由市领导牵头定期召开调度会,根据《意见》职责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并将区委书记作为落实街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考核评议,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街道社区打造成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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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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