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光明大道上——纪念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
光明日报记者尕玛多吉
“赔命价,这个概念现代人可能闻所未闻,然而在我的老家昌都,旧西藏时普遍存在,就是杀人后可以以一定金额赔偿人命,这对绝大多数贫困农奴显然不公平。”西藏首位法学博士、西藏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罗桑群培说,类似这样不公平的土法在西藏延续了数百年之久,真正的法治概念进入西藏只有短短几十年的时间。
拉萨当惹路上,罗桑群培在他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室里,每天都要阅读大量的卷宗,然后去开庭、辩护。2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他处理过的案件不计其数。这一个个案件的背后,最让他感叹的是西藏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进步,自己因此才有机会将法治理想践行于家乡的每一寸土地。
法治西藏的逐梦者
“今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可以说我的个人成长完全得益于西藏的发展。”1971年,罗桑群培出生在西藏昌都马草坝。由于勤奋好学,1987年,罗桑群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法专业。在北京上大学期间,他刻苦学习,不仅打下了良好的法律知识基础,也让他对西藏以外的世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毕业后,罗桑群培被分配到国家单位成为一名公务员,但工作几年后,他辞掉了公职。1995年,罗桑群培与志同道合的律师共同成立了西藏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
正当律师事务所走上正轨,事业蒸蒸日上之际,罗桑群培却决定去国外留学深造。身边的人认为他这样会错过大把赚钱的机会,罗桑群培却有自己的理由:“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西藏有了许多涉外组织,律师事务所也开始涉及涉外投资及法律业务,当时西藏十分缺乏能用外语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