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三角示范带动下区域信用合作将向纵深推进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经济分析师王胜先、胡俊超、朱彩云)2018年6月,《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区域信用合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在此带动下,各区域的信用合作在2018年加快推进,在2019年将全面深化合作,跨区域的基础设施平台也将推出并完善。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联合发布的《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部署了加快推进区域整体信用制度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的跨区域联动奖惩、促进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和鼓励信用行业服务创新等四项深化区域信用合作重点任务,推出了“信用长三角”品牌打响、信用城市集群共建、诚信政务服务专项行动、信用联合监管、信用惠民、行业信用建设、信用大数据开放应用和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发展等八项深化区域信用合作的专项行动。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光表示,长三角地区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旨在通过跨地区规制共建、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深化长三角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提升区域品牌和影响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健康环境。
“区域信用合作行动方案是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之一,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登立说,2018年11月,京津冀三地联合召开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工作座谈会,通过了《京津冀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工作行动方案(2019-2020年)》,京津冀三地将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推进重点领域跨区域守信联合激励,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为核心,联手打造“信用京津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