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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六大亮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权威解读!(2)

2018-12-29 14:30:05  统战新语    参与评论()人

《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体现了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和政治学院的根本要求;同时要求社会主义学院“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作用”,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在统一战线教育、研究、宣传方面的三大基本职能。

《条例》提出“五个坚持”的工作方针,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联合办学、开放办学,坚持严以治院。这既是对社会主义学院长期办学经验的总结提升,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条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宣传”“决策咨询”“开展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联谊交友”五项基本任务,延伸拓展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政治功能。同时,《条例》遵循统一战线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规律,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分类提出培训目标,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点评

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不断创新发展,推动了包括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在内的统一战线工作实践的创新发展。《条例》从新时代的新任务出发,从党中央的新要求出发,结合多年来社会主义学院的实践探索,对事关社会主义学院发展的性质地位、指导思想等重大问题做出新规定,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服务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亮点二:进一步加强了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全面领导

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第一条。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并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在当前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的时代背景下,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一切办学活动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做好统一战线各领域成员的思想政治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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