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更好地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提供了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并进一步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
作为“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他们必须在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成为干部群众的表率,当好“排头兵”。这是其应有的政治觉悟和道德追求,也是自身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正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有着这样重要的地位、作用和责任,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家人,就会被置于外界关注的“放大镜”下,一言一行都会被干部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们道德品行的好坏不仅代表着他们自己,更直接影响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声誉,影响着党员领导干部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甚至影响到党的威信。可以说,家风问题已不是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家庭的“小问题”,而是关系到党的作风和形象、关系到有效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大问题”,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必须自身牢牢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同时必须协调好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家风建设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严格管教身边亲属,要求他们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勤恳做事,共同为弘扬党的家风建设传统,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