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和把握“两个和解”思想,既不能像早期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那样,把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归于自然界;也不能像今天的一些环境主义者或生态主义者那样,倒过来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和冲突关系归于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前者是对自然界的蔑视和不屑,后者是对人的贬低。得出这种结论的原因就是他们既不了解人与自然的区分,又不懂得人与自然的统一。一方面,在他们眼中,自然界微不足道,他们根本就没有认识到人来源于自然界,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他们蔑视自然界,实际上就是蔑视自己;另一方面,他们看不到人是自然界中唯一的自觉力量,因而嚷嚷着要把独立性和自主价值赋予人以外的自然万物,他们这样做时,就只能敌视人,把人看作是自然界的祸患。
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具有自觉意识或类意识的存在物,无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人通过实践创造出来的,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关系。这并非说人对这个世界有多大的权力,自然界应当臣服于人的统治和奴役,而是说明了人对这个世界,对自然界和他们自己承担着最大的责任。无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出了问题,还是人与人的关系发生了危机,我们都只能从人类社会方面查找原因并解决问题。难不成人可以把问题、责任或危机统统推给无意识的、盲目的自然界?但人作为一种自觉的力量,人类实践活动作为一种自觉自愿的活动,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作用下却发生了根本改变。人变成了一种盲目的、与自然界没有了任何区别的力量,人的实践活动成为一种被动的、不堪忍受的苦役,因而也成为一种盲目的活动。所有关于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对立、矛盾和冲突都源于人的质的“下降”和人的实践活动的“沉沦”。造成人的本质“下沉”和实践“沦丧”的原因只能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不消灭私有制,不建立起由自由人联合起来的共同体,不由这个共同体占有全部社会生产资料和由它来实现财富分配,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就无法解决。这就是马克思在《经济学哲学手稿》、恩格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首次表达并终其一生坚持的思想和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