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总结5年来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顺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点完善了纪检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全面派驻机制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纪检机关的职责定位,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等内容写入相关条款;完善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委员进行执纪审查的程序规定。
问:党章修正案还调整和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党章修正案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民族工作、统一战线和外交工作的重要思想观点,对相关部分作了修改。一是在总纲原第十九自然段将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中的领导修改为绝对领导,增写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的内容。二是在总纲原第二十自然段增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三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一自然段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纳入爱国统一战线的范畴。四是在总纲原第二十二自然段增写坚持正确义利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此外,根据党组工作的实践需要和党中央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在第九章原第四十六条中明确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并赋予其发展党员和处分党员等职责权限。
问:请介绍一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于党章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是怎么处理的?
答:这次修改党章,充分采纳了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党章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有些意见和建议虽然党章修正案没有采纳,但主要精神已经体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些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有些具体意见和建议,则可以在其他党内法规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