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鉴于合法公益基金会已有相对成熟的善款募集、管理、使用规范,应明确规定没有合法公益基金会参与的网络救助只适用于小额救助,非小额救助必须有合法公益慈善组织的参与,以确保网民善款不被挪用。由于网络捐赠可减少大量人力物力,公益基金会相关管理费也应相应降低。
其次,发布小额救助的平台须具备必要的资质,且应经过民政部门严格审批;同时,加强捐赠者的信息保护,以免网民捐赠时担心泄露身份信息等。
再次,平台必须严把小额救助发起和“验收”关,从源头和归宿双向的角度遏制诈捐和善款挪用现象。网络平台既要严审求助者材料的真伪,也要开辟专区让求助者及时发布所得善款去向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应设热线供群众举报诈捐和善款挪用行为,方便及时对网络捐助进行透明化管理。(作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