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铁窗”内抽烟视频,则是违法行为人郭某在衡水市某医院探视病人时,看到楼道中的窗户铁栅栏类似拘留所监室,遂产生了拍摄一段假装被拘留后有人探视的视频的想法,并将该想法告诉朋友肖某,肖某表示同意。随后,郭某将手机放置于窗户栅栏外,镜头对着楼道,郭某打开其手机上的某软件并开始录制,声称自己在拘留所内能抽烟,能使用手机等。录制完成后上传至该直播软件进行网络传播,并在多个微信群中进行转发。
显然,这两起虚构直播案件,出于为了炒作或者“好玩”,在网上肆意煽风点火,搬弄是非,混淆视听,均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应该说,上述两起案件违法行为人都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代价。笔者在此提醒网友们,上网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论,更不能随便将恶意造谣信息发布到网上予以传播。否则,必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