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有权证百万亩土地却“被国有”。
2025年12月20日中午,在黑龙江同江市金川乡金江村,村民们手拿着《土地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向大象新闻·大象帮记者诉说同江市政府用一份废止文件,向他们的集体土地强行征收了13年的土地租赁费。
村民们算了一笔账,同江市共有5个乡镇85个行政村的上百万亩集体土地被市政府变更成了“国有土地”,“这些年土地租赁费就收了十几亿元。”
村民手握权证百万亩集体土地性质忽然“被变更”
同江市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2012年12月29日,市政府下发了《同江市国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同江市东部的青河镇、临江镇、金川乡、八岔乡、银川乡(以下简称东五乡)85个行政村农户家庭承包的耕地(除每口人留15亩口粮田不收费外),每亩需缴纳国有土地租赁费60元。
消息传开,顿时在群众中引起轩然大波。
“1983年,同江县(现为同江市)政府给我们颁发了土地证,在土地性质一栏,清楚地写着土地性质为集体。”同江市金川乡金江村村民刘玉琴说,之后,人民公社解散,成立乡镇,当时的金川人民公社变成了金川乡,但是土地性质一直没有改变过。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两轮土地承包中,村民都顺利拿到了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使用须知第一条就明确,此证只作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这也是证明我们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明确证据。”刘玉琴说。
在同江市,一场持续了13年、涉及金额约十几亿元的“收租行为”引发了村民们的困惑。据媒体报道,1983年,同江县(现为同江市)政府向各村颁发了《土地证》,明确土地性质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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