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某在母亲去世后隐瞒不报,继续使用母亲的存折冒领养老金,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骗取了16万余元。北京东城法院判处翟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其退赔16万余元发还社保中心。
翟某长期依靠母亲刘老太每月几千元的养老金生活。2022年4月,刘老太因病在河北省三河市去世并在当地火化安葬。担心失去经济来源,翟某未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母亲死亡,继续领取养老金。
2024年6月,由于刘老太超过12个月未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暂停了她的养老金发放。街道多次联系翟某为其母亲办理资格认证,但翟某通过路边小广告找到办假证的人,伪造了母亲的火化证及死亡证明,将死亡日期改为2024年8月5日,并提交给社保中心。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与民政殡葬系统比对信息,发现刘老太的实际死亡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社保中心和街道找到翟某核实情况,翟某坚持称母亲的死亡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社保中心又联系了三河市殡仪馆,确认了刘老太的实际死亡时间,翟某的骗局最终败露。
2025年1月,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共骗取养老金16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同年3月底,翟某被提起公诉。
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翟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参保人员去世后,其亲属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并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随着技术手段不断完善,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越来越容易被识破,此案也为企图违规骗取社保待遇的人敲响了警钟。